沈阳疾控发布紧急健康提醒!
10月14日,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(头屯河区)在对货场工作人员1天1次常态化核酸检测中,发现1人核酸检测结果异常,10月15日,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复核后结果为阳性,经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,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。
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持续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,坚决防范疫情输入风险,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和经济社会的发展,沈阳市疾控中心向广大市民朋友紧急提醒如下:
一、主动登记报备。10月1日以来有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(头屯河区)旅居史及来(返)沈人员,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(村屯)、单位报备,配合做好核酸检测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抵沈满14天等防控措施。
二、10月1日以来有新疆乌鲁木齐(除经济技术开发区(头屯河区)外)旅居史来返(沈)人员,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同时入沈后要第一时间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并健康监测14天。
三、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。鉴于当前疫情形势,如非必要,不要前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、内蒙古二连浩特市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的城市;确需前往的,在出发前及返沈后均应向所在社区(村屯)和单位报备,途中做好个人防护,返沈后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。
四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。本人及家庭成员出现发热、咳嗽、咽痛、乏力、嗅(味)觉减退、腹泻等症状,不要到小诊所或村卫生室就诊,不要到药店自行购买药物治疗,应佩戴医用口罩,尽快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诊治排查,如实向接诊医生告知旅行史、活动史和接触史,及时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。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五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,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,请符合条件却仍未接种的市民朋友尽快完成全程接种,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。
六、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以及疫情防控大局,请广大市民朋友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,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,积极配合政府开展疫情防控工作。
疫情防控不松懈
积极加强个人防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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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
来源:沈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美术设计:夏爽
编辑:刘莹
运维支持:沈阳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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